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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That this song will reach you one day."

【忘羡/原著向】故人

这十三年间,蓝忘机总是会忆起那个令他魂牵梦萦的人。
 
那人有一柄轻灵的剑,并一杆墨黑的笛。笛梢系着的赤红穗子飘飘荡荡,颜色与发间垂下的发带同样炽烈。
 
那人会笑嘻嘻地唤他的字,唤他的名,唤他”忘机兄”,也半开玩笑地唤过他“蓝二哥哥”,即使等不到回应也没有关系。
 
但魏无羡说,蓝湛,看我,快看我,他却也真的回了头。
 
他也曾觉得魏婴性格跳脱,难以管教,也曾告诫自己不可与他接触甚密,却终是难以自持,挣扎又默然地关注那人的一举一动。

这也许是因为魏婴是第一个触了他抹额的外人;也许是因为他知晓魏婴嬉皮笑脸的外表下,其实有一颗炙热真诚的心;也许是因为藏书阁前那一树玉兰熙熙攘攘热烈绚烂,那人的笑颜令他迷了眼;也许是因为魏婴对自己说过的话,做过的事,他其实半分都未曾忘却。
 
——也或许是因为那个人不知何时,竟已住进了他的心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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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衣胜雪的青年静坐,眉眼冷然。七弦古琴折射出柔和光辉,琴弦微动,铮然作响。他面容未曾浮起分毫波澜,只眸色稍黯,转瞬即逝。

世人皆道含光君恪守“逢乱必出”的信条是为君子之举,但也许只有蓝忘机自己明晰,这样的执着如今又增添了一重缘由。

在问灵的最后,他仍添上一句:

“可曾见过夷陵老祖魏无羡?”

默然中他又一次得到回应。

“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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粼粼的水波柔和地涌向岸边,紧接着破碎成细小的水滴,跃起,落下,刹那间消失不见,下一瞬又周而复始。

岸边隐隐传来几声咿呀软语,叫卖枇杷的少女微微笑着,蓝忘机却出了神,蓦地忆起距离他于此处与魏婴除水祟的那天已过去数年之久。

于是鬼使神差地,他并未御剑,而是信步登上一叶扁舟。

这里是他与魏婴共同的过去。

背上伤势已愈,戒鞭带来的痕迹却永无可能抹去。这恰如他对魏婴求而不得的执念,并心中的伤口一道总是鲜血淋漓。

欲买桂花同载酒,终不似,少年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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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忘机会记得,就在那个繁花似锦的夏日,年少的他曾惊鸿一瞥。

从此,永不忘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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